


著者:(德)恩格斯(F.Engels)
译者:曹葆华、关其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一年八月北京初版
书号:1134
本书是恩格斯撰写的经典马克思主义著作,原作写于 1872 年,由三篇论战文章汇编而成,分别为《蒲鲁东怎样解决住宅问题》《资产阶级怎样解决住宅问题》《再论蒲鲁东和住宅问题》。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工业化快速推进,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工人居住条件恶劣,住房短缺、贫民窟蔓延等社会矛盾凸显,蒲鲁东主义者米尔柏格借机发表文章,试图用小资产阶级改良方案化解住宅困境,宣称可以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让工人购买住宅、调整租金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恩格斯就此撰文展开系统批判,写下这部作品。
全书首先针对蒲鲁东主义的改良主张进行深入驳斥。蒲鲁东学派把住宅短缺问题当成独立的社会弊病,将矛盾简单归结为租佃关系的不公平,幻想依靠改良租约、让工人拥有私人小住宅,就可以消除工人的苦难。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指出,住宅缺乏并不是自古就有的一般灾难,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必然衍生出来的社会现象。工业化进程中,城市扩张推高土地地价,城市中心原有工人住房被拆除,改建为商业建筑,劳动者被迫迁移到城市边缘区域;资本建造房屋优先追求高额利润,不会优先满足底层工人的居住需求,工人的居住困境根源在于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单纯调整房屋租赁关系,完全无法触及问题本质。蒲鲁东所倡导的 “小宅子制”,本质上依旧是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空想,这种方案试图把工人重新束缚在小块房屋与土地之上,阻碍工人阶级的联合与革命运动,并不具备真正解放劳动者的可能。
在第二篇中,恩格斯剖析了资产阶级提出的各类住宅改良方案。当时资产阶级人士提出建造模范工人住宅、慈善建房等举措,试图以局部改良缓和工人不满。恩格斯分析这类改良手段的局限性,资产阶级的住房改良只能零星改善极小一部分工人的居住环境,无法从整体上根除住房短缺。资本经营工人住宅,依旧要依靠房租获取利润,工人依旧要承担剥削,而且这类改良方案的目的,是缓和阶级矛盾,防止工人走向革命,并不会动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持续存在,住宅短缺就会反复出现,任何单独去解决住宅问题的改良尝试,都无法获得长久成效。
第三篇《再论蒲鲁东和住宅问题》,进一步拓展理论论述,在论战中阐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原理。恩格斯厘清国家、法律、公平等概念的阶级属性,批判蒲鲁东主义 “永恒公平” 的唯心史观,说明公平观念由现实经济关系所决定,不存在超越阶级、永恒不变的抽象公平。同时论述城乡对立、土地与生产资料社会化等重要理论,阐明住宅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除剥削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劳动者的居住难题。他明确提出,并不是解决住宅问题就能解决全部社会问题,只有完成社会变革,废除资本剥削制度,住宅问题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这部作品不只是针对住宅议题的论战文章,同时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城市、土地、阶级斗争、国家理论的诸多重要观点,厘清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根本界限。曹葆华、关其侗的这个译本,是建国初期推出的中文初版本,印数五千册,由新华书店发行,新华印刷厂北京第二厂印刷,在建国初期的理论学习中,为国内读者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提供了可靠的文本。时至今日,书中对于住房问题与社会制度之间关系的分析,依旧拥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社会问题理论不可缺少的经典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