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辩证法》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创作的一部哲学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当中研究自然界和自然科学辩证法的重要经典文献。这部作品并不是恩格斯生前定稿完成的完整专著,而是他在 1873 年至 1886 年间,围绕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问题写下的多篇论文、札记与片段手稿的合集。恩格斯原本计划撰写一部系统阐述自然界辩证发展规律的著作,但是这一写作计划没能在他在世时全部完成,手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搁置,直到 20 世纪才被整理汇编出版。
全书的核心任务,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考察自然科学的发展历程,揭示自然界本身存在的辩证法规律,厘清自然科学与哲学之间的内在联系。19 世纪,近代自然科学取得巨大进步,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这三大发现,极大地刷新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恩格斯立足于当时自然科学的全部成果,批判了当时自然科学界盛行的形而上学自然观,这种观点把自然界看作静止不变、彼此孤立的事物集合,认为自然事物只有空间上的并存,不存在时间上的演化发展。恩格斯论证,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转化与相互联系之中,自然界本身就遵循着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辩证法不是人为强加给自然的框架,而是从自然本身提炼出来的客观规律。
全书内容大体分为几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言,回顾了自然科学从神学束缚中挣脱出来的发展历史,剖析形而上学自然观产生的历史条件与内在局限,阐明随着近代科学发展,辩证的自然观必然会取代形而上学自然观,描绘出一幅自然界普遍联系、不断演化发展的总图景,从天体、地球,一直到生命和人类的诞生,全部都是物质长期运动演化的结果。第二部分是关于辩证法的论述,区分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运动规律,主观辩证法是人的思维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阐释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同时结合大量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实例说明这些规律在自然界当中的真实体现。
书中还有大量针对各门具体自然科学的哲学分析,涵盖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恩格斯结合当时的科学发现,讨论了物质、运动、时间、空间等基本哲学范畴,阐明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运动形式具备多样性,不同运动形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并且运动在量上不会消灭,也不会凭空创生。在生命问题上,恩格斯提出了著名的生命定义,指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不断的新陈代谢,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归于消亡,这一论断为认识生命本质提供了重要的哲学指引。
同时,恩格斯深刻探讨了自然科学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批判自然科学领域里的经验主义、不可知论、唯心主义等错误思潮。他指出,自然科学家的研究不可能脱离哲学,无论科学家自觉与否,都要受到哲学观点的支配;轻视理论思维、单纯依靠经验观察,很容易陷入唯心主义的误区。自然科学家需要掌握辩证唯物主义,才能摆脱形而上学思维的束缚,正确解读科学实验的材料,推动自然科学持续向前发展。书中还论述了劳动在人类起源当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的重要论断,说明劳动促使古猿的身体结构发生改变,促进大脑与语言的产生,使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打通了从自然界发展到人类社会的逻辑链条。
这部著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着深远意义。它第一次系统地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到对自然界的整体研究,补充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证明唯物辩证法不仅适用于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同样适用于客观自然界。它搭建起哲学与自然科学沟通的桥梁,启发后世人们用联系、发展、矛盾的眼光看待自然现象与科学研究。当然,受到时代条件限制,书中引用的部分具体自然科学材料是 19 世纪的成果,部分具体科学结论随着现代科学发展已经更新,但书中蕴含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它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看待自然、理解科学活动的思想方法,也为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科技发展的社会影响提供经典理论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