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集体编写,1984 年 7 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第二版,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内极具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经典高校法学教材,也是八十年代法学专业核心基础教科书。全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理论指导,立足当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现实需求,系统阐释法学基础原理,搭建起新中国早期法理学完整理论框架。
全书开篇设置绪论,厘清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发展简史、法学研究方法,阐明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当中的地位,说明学习基础理论对于各部门法学学习的指导意义。
全书主体分为三大板块展开论述。第一编围绕法的起源与本质展开,梳理原始社会社会规范形态,分析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出现而产生的历史规律,辨析法律与原始习惯的根本差异;立足于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阐释法的本质,论证法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产物,同时探讨法与经济基础、国家、道德、宗教等各类社会现象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
第二编梳理法的历史类型,依次介绍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产阶级法律的产生背景、主要特征与制度特点,剖析各类剥削阶级类型法律的阶级属性与历史局限,对比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制度的异同,揭示法律历史演进的内在规律。
第三编重点阐述社会主义法理论,也是全书论述重心。内容涵盖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历史条件、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与职能;讲解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系统论述社会主义立法、法律适用、法律遵守、法律监督等法律运行全过程;同时结合时代背景,讨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培育、法治建设相关重大理论问题,回应改革开放初期法制建设面临的现实课题。
相较于初版,本次新编本吸收了法学理论界前期讨论成果,修正原有表述,补充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中的新认识,调整章节结构,理论表述更为严谨。全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清晰辨析各派剥削阶级法学思潮的局限,夯实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立场,又兼顾理论知识性与教学适用性。
在学术史上,这本教材承上启下,奠定了八九十年代国内法理学教材典型写作范式,深刻影响一代法学学人,是研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理学发展脉络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本书面向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同时也可供政法干部、法学爱好者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使用。全书共计 388 千字,逻辑层次清晰,概念界定规范,是特定历史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代表性著作。
法学基础理论 新编本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编) (pdf.diancang.xy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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