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焦循注疏《孟子》的著作。成书于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三十卷。认为东汉赵岐虽治孟学,然其注未尽孟学之旨,且有不少舛误,遂博采经史传注及清儒之书中有关《孟子》的资料,先为长编,再荟萃精义,间附己义。于训诂名物考证颇详,于仁义道德性命阐述精微,尤能力破唐宋诸儒疏不破注之习。是书虽以赵岐注为主,然于其有疑之说则多加駮正,又多征引清程瑶田《论学小记》及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以求合于《孟子》本义。
其论性善,认为“所谓性善,善即灵也,灵即神明也。……圣人何以知人性之善也?以己之性推之也。己之性既能觉于善,则人之性亦能觉于善,第无有开之者耳。……故非性善无以施其教,非教无以通其性之善”(《孟子正义·滕文公为世子章》)。指出人所以性善,皆以人能进化变通。“人性所以有仁义者,正以其能变通,异乎物之性也。以己之心通乎人之心,则仁也。知其不宜,变而之乎宜,则义也。仁义由于能变通,人能变通故性善,物不能变通故性不善”(《性犹杞柳章》)。认为人能进化变通的原因,在于人有智慧,“智,人也;不知,禽兽也。几希之间,一利而已矣,即一义而已矣,即一智而已矣”( 《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章》)。又提出“因”六经而变通人性,指出:“习先圣之道,行先王之道,必诵其《诗》,读其《书》,博学而详说之,所谓因也”,“惟其因乃有所变通”,“先王之道载在六经,非好古敏求何以因,即何以通变神化”(《离娄章句条下》)。强调性的变通先从“情”开始,“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如是则情通”,“故以情之可以为善”(《乃若其情即可以为善章》),乃性以为善;而“情”之为善,“决定其性之神明也”(同上),即完全以人的智慧为主导。
是书为清代注解《孟子》最为详备的著作。有《焦氏丛书》本,《皇清经解》本,《四书古注群义汇解》本,《四部备要》本,《诸子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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